土地競買指南
(一)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活動開始日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廣西企赫拍賣有限責任公司咨詢。申請人可到現場踏勘拍賣出讓宗地。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二)擬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競買人應在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名稱、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具體事項需與當地自然資源局確認。
(三)確定競得人后,競得人在拍賣現場與拍賣人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委托他人代簽的,自然人應提交其親筆簽名的授權委托書,法人應提交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杜馁u成交確認書》對拍賣人和競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拍賣人改變拍賣結果的,或者競得人放棄競得宗地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四)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成交后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和土地出讓價款。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具體退還時間由當地政府確定。
(五)參加公開出讓活動的人員,應遵守現場的紀律,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讓人應當在出讓截止前終止公開出讓活動,并通知競買人:
1、競買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出讓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足以影響出讓活動公正性的;
3、應當依法終止出讓活動的其他情形。
(七)拍賣不成交的,應當按規定由當地自然資源局重新組織出讓。
(八)參加拍賣活動的人員,應遵守現場的紀律,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
(九)移交土地時間:以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為準。